兒童和青少年產品的安全
該技術法規,適用於已完成、未使用的產品,這些產品專為兒童和青少年而設計,並在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的市場上自由流通,無論其原產地如何。
歐亞經濟聯盟的技術法規 TR CU 007/2011《兒童和青少年產品安全》制定了對供兒童和青少年使用的產品的安全要求;該法規涵蓋了有關化學、生物、機械和熱安全的具體條款,重點在於保障兒童和青少年的生命和健康,同時防止可能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行為。
TR CU 007/2011 重點在於確保在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領土範圍內,對供兒童和青少年使用的產品要求的統一應用和執行,以確保這些商品能夠自由流通。
符合技術法規 TR CU 007/2011 的要求,是在歐亞經濟聯盟內市場上銷售商品的先決條件;此外,這些產品需受到強制性的合規評估程序,並應標有歐亞經濟聯盟統一的 EAC 標誌。.
制定日期:2011年9月23日
生效日期:2012年7月1日
直到 2015 年 2 月 15 日,符合成員國國家標準的產品可以上市銷售;在技術法規生效之前,合規性評估可以透過 GOST 證書等方式來證明;然而,從 2015 年 2 月 15 日開始,只有符合 TR CU 007/2011 並標有強制性 EAC 標誌的產品可以上市。
TR CU 007/2011 的應用範圍:
技術法規適用於已完成、未使用的產品,這些產品專為兒童和青少年而設計,並在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的市場上自由流通,無論其原產地如何。
TR CU 007/2011適用於:
兒童護理產品(奶嘴、餐具、刀叉、衛生用品)
兒童服裝
兒童鞋
嬰兒車和自行車
兒童書籍和雜誌
學校文具
TR CU 007/2011不適用於:
醫療產品
嬰兒食品
香水和化妝品
運動器材和運動設備
教材、教科書等
玩具和桌遊
家具
客製化產品
合規評估流程:
在每個產品被允許上市前,都必須接受強制性的合規評估,以驗證其符合技術法規TR CU 007/2011《兒童和青少年產品安全》的要求。合規評估包括以下三個流程:
EAC 認證 (Certification)
EAC 聲明 (Declaration)
國家登記 (State registration)
根據 TR CU 007/2011,只有在歐亞經濟聯盟內成立的公司才能申請合規評估。對於外國公司,可以由具有授權書的代表執行此任務。
根據 TR CU 007/2011,以下設備需要進行 EAC 聲明:
以下產品組需要以 EAC 聲明的形式進行合規評估:
1歲以上兒童的外套
1歲以上兒童的冬季帽子,包括皮草和布料製品
羊毛鞋
書籍和雜誌
如果測試報告由經認可的測試實驗室發布,EAC 聲明的有效期為最多 5 年;如果是內部測試後發布的聲明,則有效期為最多 3 年。
根據 TR CU 007/2011,以下設備需要進行 EAC 認證:
以下產品組需要以 EAC 認證的形式進行符合性評估:
橡膠製嬰兒衛生用品
塑料和金屬製嬰兒衛生用品
床單
內衣
襪子
外套
1 歲以下兒童的帽子
1 歲以下兒童的外套
1 歲以下兒童的皮草製品和帽子
除羊毛鞋外的鞋類
嬰兒車
自行車
EAC 證書的有效期為最多 5 年。
兒童和青少年產品的國家註冊:
當產品在關稅聯盟市場上銷售時,需要進行國家註冊,由各成員國的國家衛生和流行病監測機構負責執行此項產品國家註冊程序。
以下產品需要進行國家註冊:
牛奶奶嘴
乳膠、橡膠或矽膠製的奶嘴
嬰兒衛生用品(尿布、內褲、濕巾、棉花棒)
3 歲以下兒童的陶器和餐具
兒童牙刷
3 歲以下兒童的背刮和類似產品
3 歲以下兒童的內衣
3 歲以下兒童的針織襪子
3 歲以下兒童的夏季帽子
國家註冊的有效期為最多 5 年。
EAC標記:
符合 TR CU 007/2011 要求的產品將被標有關稅聯盟的 EAC 標誌,標誌必須直接固定在產品上或相應的運輸文件上。
除了 EAC 標記外,標誌還應包括以下信息:
原產地
製造商或其授權代表的名稱和地址
產品的名稱和用途
生產日期
保存期限
其他應注意事項:
相應的訊息應以俄語或進口產品的成員國官方語言印刷;
標籤上不得使用 "環保"、"整形" 等詞語,除非有相應的證據;
碗碟的標籤必須包括產品材料和使用說明;
在標註服裝時,必須提供材料成分的百分比和護理說明;
鞋子的標籤必須包括尺寸、材料和護理說明;
背包和公事包的標籤,必須包含使用者年齡的訊息;
新生兒和 1 歲以下兒童的衣服,必須標明 "需要預先清洗";
嬰兒車必須包含使用說明,包括:適用的兒童年齡、組裝、安裝說明和保固訊息;
自行車必須包含使用者說明,包括:使用者體重和年齡、安裝建議和保固訊息。
EAC證書的有效期:
系列生產的證書有效期為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