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防護裝備安全
個人防護裝備的安全技術法規乃為確保針對有害物質提供必要的保護,並且不存在可能導致危險情況的不被允許的風險。
歐亞經濟聯盟技術法規 TR CU 019/2011《關於個人防護裝備的安全》,包含了對於保護使用者的生命、健康和環境的個人防護裝備的強制性安全要求,同時防止對消費者進行誤導行為;個人防護裝備的安全指的是防止對人類和環境產生不允許的影響,這可以追溯到安全設備(包括其生產中使用的材料)。
此外,對有害影響的保護,例如:
機械效應和一般工業污染
有害化學作用
電離和非電離輻射的影響
增溫或降溫的影響
電流、電場或電磁場的影響
生物起源的影響(微生物、昆蟲)
能見度降低
TR CU 019/2011 的技術規定,在於確保在海關聯盟領土上,對個人防護裝備的要求的統一應用和執行,並實現貨物的自由流通。
根據 TR СU 019/2011 的技術要求,個人防護裝備必須在符合要求的情況下設計和製造,始終保證以下特性:
對有害物質所需的健康和安全水平
沒有可能導致危險情況的不可接受風險
對在使用個人防護裝備期間,可能出現的危險對生命和健康的保護所需的水平
對於個人防護裝備的開發、製造、應用、儲存、運輸、分配和處置的要求,沒有在法規中進行具體規定;這些要求受到成員國法規的約束。
頒布日期為 2011 年 12 月 9 日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
在符合本法規和關稅同盟其他法規的要求之前,不得將其投入到 EAEU 歐亞經濟聯盟市場上。
TR CU 019/2011 是 Directive 89/656/EEC 的相應標準,該標準涉及工作場所工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的最低健康和安全要求。
TR CU 019/2011 的應用領域
TR CU 019/2011 的應用範圍包括所有類型的個人防護裝備,無論其來源為何。
TR CU 019/2011的規定適用於以下方面:
用於防護機械作用和一般工業污染的個人防護裝備
用於防護有害化學物質的個人防護裝備
用於防護電離和非電離輻射的個人防護裝備
用於防護增溫或降溫的個人防護裝備
用於防護電流、電場或電磁場的個人防護裝備
用於提高能見度的特殊服裝
用於複雜個人保護的個人防護裝備
用於保護皮膚的個人防護裝備
TR CU 019/2011不適用於:
用於體育比賽的個人防護裝備
專為消防隊和災害控制而開發的個人防護裝備
專為航空太空工業以及水下工作而開發的防護裝備
專為醫學和微生物學而開發的個人防護裝備
專為貿易展覽的模型而開發的個人防護裝備
符合TR CU 019/2011的技術法規的個人防護裝備的確認,需按照以下形式進行:
- EAC 聲明 (Declaration)
- EAC 認證 (Certification)
為了進行符合性評估,個人防護裝備根據可能引起的危險程度進行分類,如下:
危險等級 1: 對低風險損害條件下的簡單個人防護裝備,應進行聲明。
危險等級 2: 複雜設計的個人防護裝備,可保護免受使用者不可逆健康損害的死亡和危險,應進行強制性認證。
個人防護裝備的 EAC 符合性評估,可根據申請者的選擇,選擇其中一種程序進行,分為批量交付、一次性交付和批量生產。
附隨文件
個人防護裝備的支援文件,必須以俄語或海關聯盟成員國的官方語言印刷。
附隨文件包括:
使用手冊
測試報告
規格書
合格證書的副本
品質管理系統證書的副本
批量生產的製造審核協議
EAC 標記
TR CU 019/2011《關於個人防護裝備的安全》的產品在上市前必須打上 EAC 標誌,該標誌應直接貼在個人防護裝備或緊密附著的標籤上,並貼在包裝和使用說明書上;在這種情況下,應在個人防護裝備上進行標記,以便在整個生命周期內容易識別和閱讀;對於由多個部分組成的防護裝備,則每個部件應進行標記。
EAC 證書的有效期為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