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滑劑、油和特殊液體安全
潤滑油、油品和特殊液體只有符合本技術法規和歐亞經濟聯盟其他技術法規的要求,才能在俄羅斯和歐亞經濟聯盟市場流通,例如:引擎油、冷卻劑和煞車油等。
歐亞經濟聯盟 (EAEU) 潤滑劑、油類和特殊流體安全的技術法規 TR CU 030/2012,包含對潤滑劑、油類和特殊流體具有約束力的安全要求,以保護人類和動物的生命和健康、環境和財產,還有助於避免對消費者的誤導行為以及資源節約。
TR CU 030/2012 重點在於確保關稅同盟內新潤滑油、油品和特殊流體及其廢品,和由潤滑油、油品和特殊流體製成的產品的要求得到統一應用和執行;此外,它還有助於確保貨物的自由流動。
2012 年 6 月 20 日通過
2014 年 3 月 1 日施行
只有符合本規定和歐亞經濟聯盟其他技術規範的要求,並且產品的一致性評估已經得到確認,潤滑油、機油和特殊流體才能在俄羅斯和歐亞經濟聯盟的市場上流通;當潤滑油、機油和特殊流體被處理和使用時,可能需要適用其他技術規範的情況。
與所涉產品的營銷、使用和處理相關的主要風險如下:
火災和爆炸危險
含水量和機械雜質含量超過標準值
廢棄物進入環境的生態影響
每一件流通中的潤滑油、油品、特殊液體都必須附有特殊的品質合格證。
TR CU 030/2012 的應用領域
技術法規 TR CU 030/2012 適用於潤滑油、油品和特殊液體。
TR CU 030/2012 的適用範圍:
潤滑劑,包括:
有機來源的潤滑油包括:
發動機油(通用型、汽車或柴油發動機、活塞發動機)
變速箱油
液壓油
工業油
壓縮機油
渦輪機油
防腐油
絕緣油
基礎油
脂肪
特殊液體:
冷卻液(包括冷卻液)
煞車油
廢產品
TR CU 030/2012 不適用於:
國防交付的產品
從歐亞經濟聯盟關稅區出口的產品
存放在確保公共物資儲備的組織倉庫中的產品
植物或動物來源的油
透過煤焦油(也稱為雜酚油)高溫蒸餾所獲得的產品
根據 TR 030/2012 第 2 條,不屬於「油」、「潤滑劑」和「特殊液體」產品名稱的產品
合格評定流程
符合潤滑劑、油品和特殊液體安全的技術法規 TR CU 030/2012 要求的合格評定,以 EAC 聲明的形式進行;申請人為製造商或進口商(銷售商)的法人或個人;符合性評估過程的測試可以由製造商自行執行,也可以由測試實驗室或在相應的測試實驗室註冊的認證機構執行。
隨附文件
支援文件必須以俄語或關稅同盟成員國的官方語言提交;
隨附文件包括:
技術說明和文檔
交貨合約和運輸文件
品質通行證
安全通行證
證明收貨人在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註冊為法人或獨資經營者的文件副本
使用說明書
測試報告
數據表
合格證書副本
品質管理系統證書影本
EAC 標記
根據 TR CU 030/2012 聲明的產品,必須在上市前貼上 EAC 標誌,合格標誌應貼在每個產品單元以及相應的品質合格證上;只有當相應的產品滿足其所屬的所有技術法規的要求時,才可以製作相應的標誌。
EAC 聲明的有效期限
EAC 聲明對於潤滑油、油品和特殊流體批量生產的有效期為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