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
South Korea
亞洲
ASIA
KMEPS / e-Standby
Energy Efficiency
強制性/自願性
證書效期:
永久有效
韓國能源署 (KEA)宣布從 2023 年 5 月 1 日開始,將顯示器從電子待機計劃轉移到 MEPS(強制能源標籤和標準計劃, 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s)範圍內。
對於已經在電子待機資料庫中報告/註冊的顯示器,KEA 計劃進行自動轉移,無需重新測試,也無需向 KEA 進行額外的聲明;最初,KEA 還計劃將電腦轉移到 MEPS 計劃,但已將此計劃擱置,直到相關的效能標準準備就緒;他們計劃對電腦的能源效率驗證(EEV, Energy Efficiency Verification)法規進行修訂。
目前在韓國有 3 個主要的 EEV 計劃
能源效率標籤和標準計劃
強制報告
強制顯示能源效率標籤
MEPS,禁止生產和銷售低於指定標準的產品
高效能電器認證計劃
自願參與
高效能設備標籤
電子待機計劃
強制報告
強制待機警告標籤
自願顯示能源標籤
對於顯示器而言,從 2023 年 5 月1日起轉移到 MEPS 要求,包括以下變化:
測試方法參照美國 Energy Star 計劃和國際標準 IEC 62087-2 <Methods of measurement for the power consumption of audio, video and related equipment - Part 2: Blank detail specification>
標籤應出現在產品的前面或後面。
基本資訊
能源效率標籤和標準計劃
工廠檢驗:不需要
強制產品:24項產品,如電源適配器
當地測試:需要
當地代理商:需要
證書效期:永久有效
高效能電器認證計劃
工廠檢驗:不需要
強制產品:41項產品,如LED燈
當地測試:需要
當地代理商:需要
證書效期:永久有效
電子待機計劃
工廠檢驗:不需要
強制產品:24項產品,如電腦
當地測試:需要
當地代理商:需要
證書效期:永久有效
所需具備文件
E-Standby
申請書
樣品一組
產品銘牌/標籤 (Label) (須包含產品名稱、品牌名稱、型號、 Rating、KC 標誌、生產國、A/S、製造日期)
當地代理商授權信
KMEPS for Display
申請書
樣品一組
產品銘牌/標籤 (Label)(須包含產品名稱、品牌名稱、型號、 Rating、KC 標誌、生產國、A/S、製造日期)
當地代理商授權信
顯示面板規格與類型 (TN, IPS, PLS, VA, & More)
KMEPS for TV
申請書
樣品一組
當地代理商授權信以及營業登記
KMEPS for Adaptor, < 150 W 才需要申請
申請書
樣品三組
當地代理商授權信以及營業登記
相關網站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南韓資訊通信部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for South Korea
Radio Research Agency
無線電研究機構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for South Korea
Korea Energy Agency
韓國能源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