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8日,印尼郵電與訊息技術資源與設備總局(SDPPI)發布了一項正式公告,開啟了關於電信設備認證的SAR測試實施的公開諮詢。
目前印尼通訊和資訊部正在制定一項部長法令草案,重點是建立適用於電信設備的特定吸收率(SAR)限制的法規,該草案擬議的內容涵蓋了 SAR 閾值、測試方法標準、受 SAR 評估要求約束的設備類別、實施 SAR 責任的階段以及認證策略。
印尼的 SAR 值限制將參考以下準則:
國際非電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1998年指南;
ICNIRP 2020年指南,適用於六分鐘或更長時間的測試;
ICNIRP 2020年指南,適用於少於六分鐘的測試。
這些參考已在全球156個國家廣泛應用,ICNIRP 是一個非營利組織,主要制定和推廣指導原則,以限制非電離輻射的暴露。
為滿足SAR測試作為認證要求的義務,官方正在制定的強制執行SAR測試的法規,測試方法參考以下標準:
頭部部分:IEC/IEEE 62209-1528、EN 50360或相等標準(IEC 62209-1);
軀幹部分:EN 50566或相等標準(IEC 62209-2)。
Ditjen SDPPI希望確保距離人體最遠為20 cm,且發射功率超過20 mW的通訊設備對公眾健康無害,作為認證要求的SAR測試義務將適用於以下設備:
手機;
手持電腦;
平板電腦;
虛擬實境設備;
筆記型電腦;
穿戴式設備(如果發射功率> 20mW),例如:智慧手錶、安裝在人體上用於工業用途的設備等。
有關SAR測試實施作為電信設備認證要求的時間表公告如下:
在開始實施強制性SAR測試義務之前,將會有一段過渡期,在這個過渡期內,將實施一個特殊的認證方案,這個方案將持續有效兩年,該方案如下:
為了申請電信設備和/或通訊設備的證書,申請人必須附上以下文件:
特定吸收率(SAR)測試結果報告(LHU);或者
國內測試機構提供的證明信,該信提供了SAR測試結果報告(LHU)的發行日期。
申請電信設備和/或通訊設備證書的申請人,如果使用國內測試機構提供的證明信,必須在該證明信所列的SAR測試結果報告(LHU)發行日期之後,連續計算14天內的時間提交SAR測試結果報告(LHU)。
在截止日期前,如果申請電信設備和/或通訊設備證書的申請人: 則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受到處罰。
沒有提供特定吸收率(SAR)測試結果報告(LHU),且沒有合理理由;
提供了SAR測試結果報告(LHU),但未符合部長規定的SAR限制,
受到撤銷電信設備和/或通訊設備證書的持有人,必須召回所有已經在市場上交易和/或被公眾使用的電信設備和/或通訊設備。
SDPPI正在尋求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包括電信設備供應商、電信設備測試實驗室、學者和一般大眾,以提供對實施電信設備強制性SAR測試計劃的意見。
可以在此處訪問官方公告,回饋意見應在公告發布後的14天內提交。
官方公告可以 在這裡 查看
此連結 是 SDPPI 的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