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1 月29日,歐亞經濟委員會(EAEU)理事會正式發布並即時生效第 137 號決議,其中批准了對 EAEU 多項決定的修改。
其中之一是對關稅聯盟技術法規 TR TC 010/2011《有關機械和設備安全性》的法規更新;首次修改涉及法規中使用的定義,因此,新增了一個新術語 “雙燃料引擎”,這些引擎是指在同時使用柴油和氣體燃料的引擎。
同時,對某些機械和設備的額外安全要求進行了澄清,新增了兩個部分:
“配備用於以氣體燃料(包括壓縮天然氣(CNG)、液化石油氣(LPG)、液化碳氫化合物氣體(LCH))驅動引擎的機械”
“對機械結構進行的單獨更改的要求”;例如,每個氣體瓶都必須具有護照,作為技術文件的一部分,確保其可識別性;在安裝在機械上的每個氣體瓶上,必須清晰標記不可擦除的標識:序號和 “LCH”、“CNG” 或 “LPG” 的標識,
修改中明確規定了與合格評估有關的細節,對於由拖拉機或拖車製造商生產和提供的用於自家裝配的零部件,無需進行合格評估。
過渡到更新的要求將有一年的時間,TR TC 010/2011 的新版本將在其正式發布日期後的 360 個日曆天內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