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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MIC發布《02/2024/TT-BTTTT》通告更新產品安全法規,影響廣泛的通訊市場

越南訊息和通信部(MIC)於2024年3月29日發布了《02/2024/TT-BTTTT》通告,詳列了其管轄範圍內一系列潛在的不安全產品 (第2組產品和貨物清單);這項新通告自2024年5月15日起生效,取代了《04/2023/TT-BTTTT》通告,並引入了幾項重要修訂:

 

  1. 同步了2023年發布的四項新標準(QCVNs):

  • QCVN 117:2023 / BTTTT,用於2G/3G/4G裝置

  • QCVN 110:2023 / BTTTT,用於E-UTRA基地台

  • QCVN 111:2023 / BTTTT,用於E-UTRA中繼器 (Repeaters)

  • QCVN 55:2023 / BTTTT,用於在9 kHz - 25 MHz頻段操作的短距離無線裝置 (SRDs)。

  1. 直到2024年6月30日,測試可根據舊版或新版標準進行。

  2. 自2024年7月1日起,所有測試必須符合新版標準,不過根據舊版標準獲得的證書仍然有效。

  3. 直到2024年6月30日,暫停按照現行舊版標準進行極端條件下的測試。

  4. 豁免一些難以測量的技術指標,如總輻射功率(TRP)、總輻射靈敏度(TRS)、基地台性能等。

  5. 除了Wi-Fi 調變解調器(modem)和接入點(AP)外,直到2025年6月30日前,極端條件下的測試不是強制性的。

  6. 自2024年7月1日起,陸地行動通訊終端裝置(不包括手機)必須使用E-UTRA(4G)技術。

  7. 只有QCVN 18:2022/BTTTT適用於76-77 GHz雷達設備;QCVN 124:2021/BTTTT將不再使用。

  8. 只有QCVN 96:2015/BTTTT適用於無線充電裝置;QCVN 55:2011/BTTTT將不再適用。

  9. 對於僅供個人使用、進口數量不超過三個單位,且僅配備短距離無線電的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和平板電腦等產品,可免除型式批准證書和SDoC。

  10. 5G NR手機需要支援獨立(SA)和非獨立(NSA)兩種工作模式,並且必須支援QCVN 127:2021/BTTTT中指定的頻段。

 

從2023年7月15日起直至本通告生效日期之間獲得的型式批准證書和/或符合性聲明將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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